省律协召开十一届一次监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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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nternet-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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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66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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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梁震副厅长首先肯定了过去四年省律协监事会在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规则,辛勤付出所取得的工作成绩。
2017年2月18日下午,广东省律协十一届一次监事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律管处副处长黄梅新,省律协副会长张杰应邀出席,省律协秘书长叶港,副秘书长徐敏彪、史璞松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吴波监事长主持。
会上,梁震副厅长首先肯定了过去四年省律协监事会在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规则,辛勤付出所取得的工作成绩。
同时,梁震副厅长提出新一届的监事会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分工明确,配合委员会和会长分工,在有限的条件下实现有效监督。二是找准监事会定位,以问题为导向找不足和短板,结合成功经验,继续坚持既有的规则、方法,推动其成为规章性制度。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监事间互相合作,提高执行力。梁震副厅长希望新一届监事会能发挥相关相应的作用,探索相关做法,维护律师行业整体的健康形象。
吴波监事长在会上说,今天会议是本届监事会**全体会议,二十四名监事全部到会,出席率100%,体现了我们全体监事的工作责任心与热诚。要完成监事未来四年的工作规划,首先工作目标、以及自身定位要明确。工作目标要与协会中心工作一致,找准监事会的定位,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成为行业发展的助推器,绝不能从中使绊子;其次要清楚监督对象。按章程规定监事会的监督对象是会长班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领导下的秘书处、两委员会、重点项目推进小组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的项目,一句话,以项目为抓手,进行有效监督;再其次要了解监督内容。
吴波监事长总结,监督内容重点在两方面,一是执行力监督,一是实施结果监督。无论是执行力还是实施结果的监督,均是建立在监督对象的工作规划、计划、行动方案、竞选承诺等基础上,以上述为基础进行量化的监督与检验,并给予客观合理的监督评价;较后就是要注意监督方式方法,把握分寸,提高监督效果与效率,令协会工作更有成效。
本次会议议程安排十分紧凑,内容饱满,先后审议通过了《2017-2020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划(审议稿)》、《2017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计划》、《2017年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会预算报告》、《关于监事会分组、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还组织学习《广东省律协监事会工作规则》、《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较后,会议于当日下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