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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
来源: | 作者:law-208 | 发布时间: 1564天前 | 17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司设立、股权架构

公司合并、分立

公司增资、减资

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

公司解散、清算

工伤劳资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